中介人在依据《网上分销及投资谘询平台指引》第6.2段以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5.5段,厘定某项海外产品是属于非复杂或复杂产品时,应参阅以下适用于交易所买卖产品和非交易所买卖的非认可基金的指明司法管辖区的名单。
交易所买卖产品
- 澳洲
- 奥地利
- 比利时
- 巴西
- 加拿大
- 丹麦
- 芬兰
- 法国
- 德国
- 印度
- 爱尔兰
- 意大利
- 日本
- 韩国
- 卢森堡
- 中国内地
- 马来西亚
- 荷兰
- 新西兰
- 挪威
- 菲律宾
- 新加坡
- 西班牙
- 瑞典
- 瑞士
- 中国台湾
- 泰国
- 英国
- 美国
非交易所买卖的非认可基金
- 澳洲
- 法国
- 德国
- 根西岛
- 爱尔兰
- 萌岛
- 泽西岛
- 卢森堡
- 中国内地
- 马来西亚
- 荷兰
- 瑞士
- 中国台湾
- 泰国
- 英国
-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