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审阅清单
事后审阅文件列载无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2.1预先呈交执行人员以征求意见的文件清单。该清单会不时更新。现时清单内载有:
- 关于根据规则2.1委任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布;
- 关于根据规则8或规则25寄发通告的公布;
- 关于根据规则8.2或规则8.4延迟寄发通告的公布;
- 关于根据规则26.4及规则7委任及辞任受要约公司董事的公布;
- 关于根据规则26的豁免注释6进行配售及增补交易的公布;
- 关于根据规则3.8就已发行的有关证券数目的公布;及
- 关于根据附表VI第6段就清洗交易最终完成发行新证券而作出的公布。
当事人应注意,所有根据两份守则发出的文件,都必须附有《收购守则》规则9.3 规定的责任声明。
如需更多指引,请参阅《应用指引5》。
最后更新日期: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