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骏,SBS,JP (主席)
叶礼德,JP (副主席)
陈镇洪 (委员)
周福安 (委员)
杜淦堃,SC,BBS (委员)
江智蛟 (委员)
包凯(POGSON, Keith) (委员)
黄天佑博士,SBS ,JP (委员)
黄奕鉴,SBS,MH,JP (委员)
1 没有投票权。
谘询委员会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就有关证监会履行职能的政策事宜提出精辟意见及建议。委员会由本会主席领导,成员包括行政总裁及另外不多于两名执行董事,其余大多数成员是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授权财政司司长委任的外界代表。
各监管事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同样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每个委员会专门负责特定的监管范畴,例如投资产品、收购与合并及股东权益。委员会成员由董事局委任,包括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而外界代表则占大多数。
机构秘书及对外事务
主要职责:
- 维护证监会的企业管治,确保最高管理层的指示得到有效落实。具体而言,我们:
-
作为证监会的中央对外功能小组,我们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制订及执行策略性措施,以便与政府、业界及公众等外界持份者保持联系和沟通,并持续管理证监会与它们的关系。我们亦为高层人员撰写演讲辞,编辑证监会的刊物,举办业界活动,以及管理证监会的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
机构秘书及对外事务由首席管治总监领导,首席管治总监同时兼任秘书长(包括担任证监会董事局秘书)和证监会执行委员会成员。
国际事务及可持续金融
主要职责:
为董事局及高层管理人员提供支援,协助他们处理有关参与国际监管方面的事务,其中包括:
- 就国际证券监管发展、可持续金融及合作提供意见;
- 透过双边协调及与多边组织(例如国际证监会组织及金融稳定委员会)联系,加强证监会与海外监管机构的合作;及
- 就国际事务发展、可持续金融及有关措施的制订和实施与香港特区政府、各监管机构及业界团体保持密切沟通。
内地事务
主要职责:
- 跟踪、研究内地资本市场发展及监管改革动向,并就相关政策和合作措施提供建议;
- 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内地相关机构保持紧密沟通,促进跨境合作。统筹、协调香港证监会各部门与内地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及
- 就推动香港与内地的金融合作,为香港特区政府的相关举措提供协助。
新闻组
主要职责:
作为传媒机构的主要联络点,透过以下工作利便传媒报道证监会的监管政策、措施和行动:
- 制订及推动传媒策略,以加强公众对证监会的职能和工作的了解;
- 评估公众反应,并与传媒相关持份者保持联系;及
- 举办传媒活动,以促进传媒与证监会高层人员之间的沟通。
《证券及期货条例》订明本会董事局的组成和处事程序。董事局负责为证监会订立整体方向,并提供策略性指引。董事局由本会非执行主席、行政总裁、多名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组成。
董事局成员有固定任期,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或由行政长官授权财政司司长委任。大部分成员为非执行董事。
董事局辖下委员会由董事局成员组成,负责研究特定的内部营运事宜。各委员会分别由一名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
职责
- 审阅年度财务报表
- 审查管理程序以确保有效的财务及内部监控
- 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提供建议
- 协调外部稽核的工作范畴,并覆检稽核结果
职责
- 审议及核准年度财政预算所采用的编制规范及基准
- 检讨年度财政预算,并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 进行年中财政预算检讨
职责
- 就证监会的储备管理政策、策略及投资指引提供意见
- 就投资管理公司及顾问的委任提出建议,并监察其表现,包括有否遵守投资指引
- 就投资风险管理及资产分配提供建议,并监察投资表现
职责
- 检讨员工的薪酬架构及水平
- 检讨薪酬待遇的趋势,并就薪酬调整提供建议
- 按需要审议其他事项,包括就执行董事的薪酬及再度委任向政府提供建议
由市场上各行各业的相关人士组成,以反映各类市场参与者的广泛意见。这些委员会可分为两类,即谘询委员会和监管事务委员会,并在本会的机构管治方面担当重要角色。
职责
- 执行董事局所订定的目标,并确保证监会有效运作
- 审议证监会内部提交的方案和拨款要求
- 在周会上讨论备受关注的议题
最后更新日期: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