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以下列出了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指明的表格注1及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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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牌照申请 ─ 法团 |
2 - 持牌法团的发牌后申请 |
3 - 新注册的申请(只适用于认可机构) |
4 - 注册后的申请(只适用于注册机构) |
5 - 负责人员或持牌代表的新牌照申请 |
6 - 负责人员或持牌代表的发牌后申请 |
7 - 新大股东的申请 |
8 - 大股东的通知书 |
9 - 有联系实体的通知书及申请 |
10 - 负责签署财政资源申报表的高级人员(负责人员以外的人士) |
以下列出了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指明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表格。 |
VA1 - 牌照申请 - 法团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VA2 - 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发牌后申请 |
VA3 - 负责人员或持牌代表的申请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VA4 - 新大股东/最终拥有人的申请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VA5 - 大股东/最终拥有人的通知书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VA6 - 有联系实体的通知书及申请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VA7 - 负责签署财政资源申报表的高级人员(负责人员以外的人士)的申请(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注1 这些表格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02条所指明的。 注2 由2022年1月3日起,所有个人及法团牌照申请、周年申报表(注册机构不适用)及通知书须透过WINGS的电子表格呈交。 |
补充文件
以下列出了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指明的表格注1及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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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团资料 |
2 - 个人资料 |
3 - 银行帐户及财务资料 |
以下列出了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指明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表格。 |
VA1 - 法团资料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VA2 - 个人资料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VA3 - 银行帐户及财务资料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 |
注1 这些表格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02条所指明的。 注2 由2022年1月3日起,所有个人及法团牌照申请、周年申报表(注册机构不适用)及通知书须透过WINGS的电子表格呈交。 |
问卷
以下列出了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指明的表格注1及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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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业务概况及内部监控摘要 |
2 - 特定业务概况及内部监控摘要 |
以下列出了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指明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表格。 |
VA1 -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问卷 |
注1 这些表格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02条所指明的。 注2 由2022年1月3日起,所有个人及法团牌照申请、周年申报表(注册机构不适用)及通知书须透过WINGS的电子表格呈交。 |
专业团体和专上院校作为认可机构的申请表
最后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