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第5.1段规定,持牌人或注册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以确立其每位客户的真实和全部的身分。如客户并非亲身开立帐户,则有关的开户程序应该以令人满意的方式进行,从而确保持牌人或注册人得以知悉该客户的身分。
本会为协助中介人遵守《操守准则》第5.1段,而登载有关为施行该段而获本会视为可接受的开立帐户方式,亦包含相关的通函及《常见问题》。有关资料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4)(e)条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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