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采取不同类型的措施以进行监管工作,当中包括属评估、监察、前瞻性、制裁或补救性质的监管举措。
- 识别及评估风险
本会采取多项措施来识别可能会为投资者带来不能接受的风险的牌照申请人。我们要求持牌公司每月提交财政资源申报表,并按一套指标来评估它们的财务风险。
- 监察或追踪已确定的风险
本会进行非现场监察及现场巡查,以识别出中介机构的失当行为。此外,我们每天监察证券及期货市场的交易活动,以侦测涉嫌的市场失当行为。
- 保障市场的前瞻性措施
为保障市场及避免投资者受到损害,本会及早直接介入在上市申请及企业交易中涉嫌出现严重失当行为的个案(例如,反对上市及暂停股份买卖)。
- 打击失当行为及处理投资损失的制裁或补救措施
如证实中介人干犯了失当行为,我们可能会施加纪律制裁。另外,若有投资者因中介机构违责而蒙受损失,投资者赔偿计划可发挥补救作用。
最后更新日期: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