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牌照纪录的印刷本
只有目前/过往持有牌照的人士可申请索取本身的牌照纪录,若某公司以招聘或审查背景为理由向本会索取纪录,其申请将不获受理。
如欲索取牌照纪录,须向本会递交已签署的申请文件正本,当中须注明以下资料:
- 全名(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相符)
- 中央编号
- 香港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
请将申请文件邮寄至:香港鲗鱼涌华兰路18号港岛东中心54楼,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介机构部发牌科。我们会通知阁下亲身领取牌照纪录。请注意,如索取文件副本,或须缴付费用。
续办牌照
一般而言,牌照(除设有期限的临时牌照外)只会被暂时吊销或撤销才会失效。牌照持有人必须向证监会缴付年费及递交周年申报表,否则其牌照会被暂时吊销或撤销。
最后更新日期: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