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持续金融发展而言,尤其重要的是金融及非金融企业能够就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业务运作和策略的影响,提供充分、适切且可靠的资讯。这些资讯须具一致性和可比性,才能有助业界在有根据的情况下进行定价,并可引领可持续相关产品和活动的投资的增长。
证监会认为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能够引领披露相关的工作。ISSB提出的气候相关准则可望形成一套全面的全球气候披露基准性准则,为投资者提供有助他们作出决策的资讯。
2022年,证监会就ISSB的两份征求意见稿(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和气候相关披露)提出意见。证监会欢迎ISSB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并认爲ISSB的准则能够帮助全球可持续披露的进一步趋同。为增加全球落实的幅度和速度,证监会就征求意见稿的全球互通性以及落实方面提供了意见。
2023年4月,证监会宣布支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就适用于香港上市公司的建议气候相关汇报规定展开公众谘询。是次谘询是香港迈向与ISSB拟发布的全球性基准气候相关汇报准则对接的重要一步。
2024年4月,证监会欢迎联交所就优化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发布的谘询总结。作为香港发展全面可持续披露生态圈的整体策略的一部分,这些规定是将本地可持续披露要求与ISSB披露准则衔接起来的第一步。
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在2019年进行修订,在环境、社会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简称ESG)方面引入强制披露要求,以及其它非强制性的ESG披露要求。
在2021年11 月,联交所刊发《气候信息披露指引》,以及《有关2020/2021年IPO申请人企业管治及ESG常规情况的报告》。该指引有助企业评估如何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并协助发行人逐步根据遵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的建议作出气候变化汇报。该报告发现大部分申请人在首次公开招股时作出了ESG相关披露。他们应进一步作全面分析和评估,以识别重大ESG风险,并考虑就气候相关的问题和减少碳排放的措施作出适当的披露。
在2024年4月,联交所公布修订《上市规则》以优化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并于2025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新的《上市规则》要求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来制订。联交所亦刊发载有对《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资讯披露一般要求》的引用的《实施指引》,协助发行人遵守新气候规定。
最后更新日期: 2024年5月20日